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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16 15:20    文章来源:花都区审计局     【 字体:   】  访问量: -

       2020年8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花都区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并要求区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单位落实“一把手”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我区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共实施了19个审计项目(其中1个项目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终止)。一是深化财政审计监督,对区级财政管理情况、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镇(街)财政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继续统筹全区审计力量,利用大数据审计技术,顺利完成65个区一级预算部门审计全覆盖。二是开展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放管服”改革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加大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力度,开展铁山河整治工程、永富路(天贵路—莲山路)工程等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四是进一步抓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工作。审计查出相关单位存在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未按规定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未登记无形资产、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维护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政府采购不规范、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无公务接待函列支接待费、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2019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提出了整改建议,并采取加大整改指导服务、前移整改监督关口、优化规范整改工作流程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区政府积极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加强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责成各有关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举一反三,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有效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82个,截至2020年12月21日,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一是区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的涉及少列政府资产、少计提区级专项资金、未按要求建立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未按规定时间细化分解任务清单、银行利息未上缴区财政等5个方面共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已对政府投资企业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成本确认;按要求补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专项资金;按规定制订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明确区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目录,推进涉农专项资金整合;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细化分解涉农资金任务清单;督促相关单位上缴代管资金专户银行利息。二是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涉及预算执行和管理、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存量资金管理、资产和资金使用管理、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会计核算等6个方面共41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相关责任单位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并严格执行,将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区财政,按协议约定收回滞纳金并上缴区财政,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将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上缴区财政;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现金管理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补充登记并补计提累计折旧。三是镇(街)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涉及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非税收入未上缴、公务支出管理不规范等6个方面共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责任镇(街)加强往来款管理,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及时上缴区财政;完善和修订资产管理制度;将非税收入及时上缴镇财政;规范公车管理和公务支出管理。

       (二)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涉及 “放管服”改革推进中未按规定列示不动产登记事项、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未公开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未按规定对补助资金进行考核、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民办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未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等4个方面共6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已按规定列明不动产登记事项;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运用的监控;完善补助资金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民办培训机构审核标准,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审批监督。

       (三)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涉及建设项目开标时间与提交招标文件确定截止时间未按规定在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围板高度未达到设计图要求、道路面厚度低于设计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时间早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时间、施工招标前未确定监理单位、房屋附属设施补偿与测量图数据不相符、违规发放津补贴、误餐费未取得发票、报销手续不完善、未登记无形资产、对弃产物资管理不善等11个方面共13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加强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管理,按要求确定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设计标准要求施工;明确规定勘察设计招标前应取得立项批文;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补充登记无形资产;加强弃产物资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情况。涉及多计提安全生产经费、未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无公务接待函列支接待费、会计核算不规范、无内部授权审批控制的相关规定等6个方面共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已调整相关会计账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按规定使用现金,规范公务接待流程和管理,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授权审批流程。

       三、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送达审计报告就意味着审计的结束,对后续的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有些单位存在“新官不理旧事”的思想,对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整改不积极,存在畏难情绪。

       (二)个别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制订的整改措施可操作性不够强;有的单位整改工作抓得不够严、不够紧,导致超期完成审计整改。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应做到审计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被审计单位要将审计整改作为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的有利契机,认真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将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三)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责任,及时指导督促审计整改工作,研究解决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建立健全各领域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源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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