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13 18:53    文章来源:花都区审计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9月30日在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上

花都区审计局局长  罗忠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花都区审计工作坚持创新审计理念,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聚力推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共对20个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部门预算执行、财政(务)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公共投资项目、企业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审计及时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深入分析原因和提出审计建议,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有力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花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68%。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8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3.41亿元,保障了重大公益性项目和疫情防控等各项支出需求。

       ——落实国家基本民生保障范围,兜牢基本民生底线。2020年区级“三保”支出52.34亿元,其中投入21.70亿元保障基本民生。坚持“三保”支出预算优先安排顺序,确保花都区基本民生预算不留“缺口”。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财政绩效管理深度覆盖。出台《广州市花都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实现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全覆盖。

       ——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良好。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2个问题,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已全部完成整改。区政府已于2021年1月在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对具体整改情况进行了报告。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花都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区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5.38亿元,总支出211.93亿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3.4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62.59亿元,总支出161.56亿元,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1.03亿元;财政专户资金总收入4.16亿元,总支出1.07亿元(含调出资金0.2亿元),年末余额3.0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 5 417.03万元,总支出5 381.18万元,年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35.8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预算执行、决算报表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7个预算单位16个项目未将上年结转资金预计数编入部门年初预算草案,涉及金额2 351.60万元。

       2.少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涉及金额149万元。

       3.未按规定收缴区属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涉及金额 74.4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57个区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实施了审计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随着审计全覆盖的持续推进和依法治区各项措施的不断落实,2020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各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并按照预算批复执行预算收支;不断改进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非税收入、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区一级预算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开支基本能够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活动基本遵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8个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其中:3个单位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涉及金额1 808.67万元;5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254.86万元。

       2.4个单位未按规定清理存量资金,涉及金额533.31万元。

       3.2个单位未督促镇(街)对工程项目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涉及金额4 525万元。

       4.1个单位未按规定核算财政代管专户资金,涉及金额49.94万元。

       5.1个单位已竣工验收工程项目超过3年未按规定报送结算评审;5个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1个单位对部分工程未及时进行结算。

       6.1个单位公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部分已接收公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未按规定时限投入使用。

       7.16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公车运行维护费公示信息不完整;5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系统租车费用公示信息不完整。

       8.1个单位未制定本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办法。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省和市的重大政策措施,对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专题)、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1日,花都区直达资金项目48个,收到上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45 662.57万元,实际支出45 507.54万元(除核酸免费检测补助资金结存155.0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外,其余47个项目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支出率99.66%。审计结果表明,花都区能认真落实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相关政策,及时下达指标,资金使用规范,较好地促进了花都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好“六保”任务。但也发现监控系统未与预算指标、国库支付等生产系统数据对接等问题。

       (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1日,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用于“广州市花都区总部经济集聚区”和“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2个项目,共25个子项目,金额311 800万元。审计发现,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广州市花都区总部经济集聚区项目”债券资金,涉及金额4.98万元。

       (三)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花都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促进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失业检测和服务,做好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工作。审计发现,1个单位未按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岗位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花都区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17家行业协会商会未在规定时限内与业务主管单位实现机构分离。

       2.1家商业协会未在规定时限从行政机关搬出,未实现办公场所分离。

       3.1家商业协会的会计核算、会计资料报销凭证审核由行政机关的财务人员负责,未实现人员管理分离。

       (五)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花都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盘活存量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政策和任务,财政保障资金按规定有效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基本合理合规。审计发现,286个预算项目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

       三、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中轴线罗仙安置区工程项目、花都大道(机场北进场路口至红棉大道段)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大坳拦河坝花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及训练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上述建设项目的运行情况,基建程序、招标投标、建设资金管理及使用等基本遵守有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1个工程项目3项超规模项目内容调整未报区领导审批,涉及金额4 156.28万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多次缺席工地例会;施工监理日志缺少部分工作记录。

       2.1个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未按规定报代建单位行政领导审批,涉及金额666.85万元。

       3.1个工程项目部分竣工图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涉及金额2.74万元。

       4.1个工程项目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5.2个工程项目对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出具书面认定。

       6.2个工程项目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就将部分工程分包。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国有资产审计方面,重点对广州市花都第一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2家区属国有企业2019年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家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1家企业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未经审批或备案,涉及金额4 533.45万元;列支工程结算成本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涉及金额4 393.16万元;少计收入和成本,涉及金额18.10万元。

       2.1家企业办公楼改造装修支出未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涉及金额307.09万元;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租赁收入,涉及金额43.21万元;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8.11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涉及金额6.86万元。

       3.1家企业未按规定建立资产定期清查制度;未对固定资产开展定期盘点。

       4.1家企业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6 318.08万元;土地使用权未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涉及金额293.42万元;未按规定摊销无形资产,涉及金额267.84万元;固定资产处置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五、 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花都区审计局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起,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机关1起,移送主管部门1起。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预算编制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的刚性约束,压实部门预算执行和科学理财的主体责任;积极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服务实体经济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重大政策措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深入推进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促进就业优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策落地见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

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审批的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建设变更,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督促监理单位做好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规范工程项目建设。

       (四)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

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风险防控以及跨部门协作,增强监管合力;强化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已完成整改,尚有小部分正在整改中;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花都区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定位新职责,以审计监督为中心,精准把脉区域经济运行,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专此报告。请予审议。

相关附件:
分享到: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