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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11 18:14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审计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9月27日在花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广州市花都区审计局局长  林伟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持续推进审计全覆盖,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探索开展研究型审计,重点审计了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级部门预算执行、财政(务)收支、公共投资项目、资源环境、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等共14个项目。通过审计及时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深入分析原因和提出审计建议,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花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积极应对外围经济环境变化和疫情冲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20.90亿元,主要用于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广州(花都)临空数智港一期工程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

  ——扎实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力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13个部门整体和70个项目绩效评价,并对第三方机构工作完成情况和业务质量进行考评。

  ——加快补齐民生发展短板。一是加强智慧城市建设。2022年,投入2.12亿元打造花都区智慧停车综合配套项目,开启“智慧停车”模式,将泊位数从2000余个扩容至10000余个,加快监控数据联网和停车数据共享,打造花都区智慧城市建设创新范例。二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全年累计教育支出44.31亿元,投入800万元午休“平躺睡”资金,用于改善区82所学校学生午休质量。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良好。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区政府已于2023年3月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具体整改情况进行了报告。截至2023年6月底,除7个问题外,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6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广州市花都区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区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8.65亿元,总支出188.53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1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2.98亿元,总支出128.5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4.4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 268.31万元,总支出7 185.5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82.7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余3.10亿元,收入1.21亿元,支出1.60亿元,消化暂付款等调减结余2.69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0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预算执行、决算报表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基金、资金计提方面。

  (1)未按规定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涉及金额8 820万元。

  (2)未按规定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涉及金额1 608.31万元。

  2. 组织收入方面。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未缴入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涉及金额8 750.71万元。

  (2)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涉及金额680.20万元。

  (3)区属国有企业利润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39.82万元。

  (4)12个单位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涉及金额17.12万元。

  (5)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7.30万元。

  3. 预算管理方面。

  (1)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及时报区人大批准,涉及金额7 000万元。

  (2)未制定区本级预算草案编制规程。

  4. 延伸审计方面。

  (1)债券资金结存在镇(街)或村账上,涉及金额4 108.54万元。

  (2)未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65.75万元。

  (3)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涉及金额22.53万元。

  (4)未按规定完成护理床验收和投入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58个区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实施了审计全覆盖,同时对6个单位的其他财政(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随着审计全覆盖的持续推进和花都区依法治区各项措施的不断落实,2022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各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并按照预算批复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不断改进和规范;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活动基本遵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预算执行方面。

  (1)3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151.69万元。

  (2)3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45.45万元。

  (3)1个街道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3 163.93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229.79万元;4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报送结算评审;1个街道下属部门车辆维修报销发票不合规,涉及金额3.38万元;1个街道辖内1个社区居委会采购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93万元。

  (4)1家医院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3.20万元;未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政策,违规收取和超标准收取服务、耗材费用,涉及金额2.52万元;将装修工程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58.72万元;部分医用耗材使用管理不规范,医用耗材出库数量与收费数量存在较大差异。

  2. 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1)1个街道下属部门在其他经济科目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1.05万元、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1.57万元。

  (2)1所学校公务用车运维费报销未附费用清单作报销凭证、公务用车申请未执行本校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

  (3)1个街道在其他经济科目列支会议费,涉及金额1.22万元。

  3. 资产使用管理方面。

  (1)4个单位超数量标准配置数码摄录设备未报财政部门审批,涉及设备20台。

  (2)1所学校存货管理不规范,教学耗材没有登记实物出入库账,也没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对账。

  (3)1个街道部分公建配套设施未在接管2年内投入使用。

  (4)1个单位未按要求对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涉及金额14.81万元。

  (5)3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包括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等问题。

  (6)1家医院部分医用耗材出入库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0.63万元。

  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花都区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建设工程、花都区养老院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上述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基建程序、资金管理及使用等基本遵守有关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花都区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建设工程。

  1.支付进度款与实际进度不一致。

  2.部分竣工图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3.未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涉及金额2.88万元。

  4.施工图未经审查已用于工程施工。

  5.未取得环评批复先行开工建设。

  6.开标时间与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一致。

  7.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8.项目实际工期超合同约定工期。

  (二)花都区养老院项目。

  1. 部分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记录没有按要求予以签认意见。

  2. 项目结算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结算评审。

  三、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对2020至2021年花都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花都区2020至2021年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较好完成了广州市政府下达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和广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1个镇的污水处理厂一、二期2020年进水COD(化学需氧量)浓度均未达标。

  (二)3个镇的污水处理厂2020年负荷率未达标。

  四、企业审计情况

  对广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某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企业2021年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财务收支活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多支付利息8.83万元。

  (二)实际欠款数与账目记录不一致。

  (三)未按规定撤并和清理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

  (四)未按制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五)未按规定设置明细账。

  (六)未建立物业出租管理制度。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区审计局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及有关部门移送涉嫌违法违纪事项2件。分别是涉嫌管理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医疗机构收费问题线索各1件。

  六、意见建议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资金效能。

  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依法及时征收非税收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二)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强化项目监督。

  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强化施工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评审结算。

  (三)进一步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建设,促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加快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升级,防止雨水渗入污水系统,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扩大污水管网覆盖面,做到污水应收尽收,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

  (四)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力度,促进优势资源整合。

  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力度,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推动国有资本向主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已完成整改,尚有小部分正在整改中;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机关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政府将加强整改跟踪检查督导并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我区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护航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规划建设广州北部增长极,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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