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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9 14:32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 字体: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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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1〕54号),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资金512765.64元已全部下达你单位。有关资金用途、资金收支分类科目、管理要求及说明等详见附件。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项目代码为“优抚对象补助经费,Z135080000006”,标识均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安排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同时,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四、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使用资金,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请在该资金支出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准确的支付信息及发放明细报送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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