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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4 15:28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区教育局:

        市财政局发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的通知》(穗财教〔2021〕209号,见附件),现将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2,242,972元转下达给你们,其中: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2,206,172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课本费)36,800元。此项资金收入列2022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2050701 特殊学校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及时做好各项资金指标的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并根据附件所列内容编制2022年度年初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标识直达资金标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明确、资金直达基层。请教育局落实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做好2022年直达资金支出计划。

        三、请严格按照穗财教〔2021〕209号文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的通知.pdf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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