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花都区财政局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对于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整体退出、关停出清、重组整合,释放错配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建立健全市场化退出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了花都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花都区区属“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取得阶段成效,主要通过以下措施确保“区属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组织,资金保障。为加快区属“僵尸企业”清理撤并工作,我局制定并下发《花都区区属“僵尸企业”出清处置工作方案》,成立以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到2020年底前完成区属“僵尸企业”出清处置工作。设立专项资金,为部分需要开展出清处置却由于资金不足无法支付清算、职工安置等费用的区属“僵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为出清处置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全面摸查,严格筛选。根据市国资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花都区财政局组织各一级企业对全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职工等情况进行详细全面梳理,圈定区属“僵尸企业”名单,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排查出我区僵尸企业名单,并纳入市广州市国有“僵尸企业”滚动排查库。
分类管理,精准识别。对区属“僵尸企业”分类进行出清处置工作,能够自行注销的引导其自行注销;能够自行清理的协助其进行清理,同时为其提供法律上的指导;对于无法自行清理和自行注销的,积极纳入法定程序进行清理,让无经营价值和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及时出清,退出市场。
综合手段,加快处置。尊重市场优胜劣汰规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出清处置工作方案,邀请法律、金融等专业人士参与论证,依法做好企业出清处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区属各相关一级企业已分别与广州市国资管理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委托该集团协助开展出清处置“僵尸企业”,目前集团工作人员已进驻我区对有关企业处置工作开展一对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