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供电局:
请按《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并请区水务局转各供水企业,请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转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一是严格执行我市已公布的供水供气收费目录清单,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二是按《通知》要求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的价格和收费行为。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