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花都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加大对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补贴的力度,切实减轻企业提升职工技能水平的培训成本,进一步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现开展2023年区内企业申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工作。
一、培训备案人数
2023年全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指标为600人。
二、培训备案时间
备案时间:从通知发出之日起至10月31日止(按在系统提交申请的先后时间依次受理,指标用完即止)。
三、培训备案网址
https://ggfw.hrss.gd.gov.cn/YCZG/#/home/business-menu
四、培训备案主体
在花都区注册且在花都辖区内的企业。
根据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制造业立市”战略部署,区内重点企业优先备案。结合下一步市人社部门的工作指引和重点企业备案后仍有剩余培训指标的情况下,酌情支持区内中小微企业及单位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申请。
五、培训工种和培训等级
面向技能岗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对象所从事工作岗位必须与所培训职业工种保持一致。培训等级为中级工以上为主。为扩大补贴政策所覆盖的参与企业范围,避免单个企业和单个职业技能工种培训人数过度集中,原则上500人以上的企业不超80人,500人以下的企业不超45人(备案时以企业当月(或上月)缴纳社保员工数量为基准)。
六、规范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教材使用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2 号)要求,加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教材规范化管理,特别是要指导企业开展通用素质必修课培训时,必须选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职业培训规划教材目录内的教材((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429种国家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目录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52号)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qt/gztz/202205/t20220507_446645.html);通用素质选修课程、专业 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原则上在目录中选用。严禁使用盗版、 盗印教材。
附件一:关于转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部门关于转发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pdf
广州市花都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曾靖瑜,联系电话:3683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