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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1 17:37    文章来源: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各镇街、区汽车城、区空港委、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评价企业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上年度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述(一)至(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入库: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评价工作程序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评价工作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上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中进行。

  三、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参与评价企业需采用2019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数据填报《信息表》及上传相关附件,成功入库后获取登记编号,当年有效。本次自主评价时间安排如下:

  拟于3月—11月开展,每月公示一批,各批次审核截止时间均为每月15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四、有关政策红利

  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享受如下政策红利(包括但不限于):

  (一)科技金融精准服务。

  (二)品牌影响力提升。

  (三)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四)广东省科技创新券支持。

  (五)广州市科技局“以赛代评”政策支持。

  (六)广州市科技金融普惠补助专题补助支持。

  以上评价操作指引及政策红利等详见附件通知。

  五、服务咨询及联系电话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702室)

  联系人:邓洁、胡天驰、陈韦各、刘威

  联系电话:83491558、83491559、83491565、83491781

  六、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许鸿斌,83124076


附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1日

(联系人:罗燕红,联系电话:3699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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