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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2023年度花都区科普讲解大赛及花都区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承办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1 11:37    文章来源: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做好2023年度花都区科普讲解大赛及花都区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相关工作,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择优遴选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商”),作为花都区参加2023年度花都区科普讲解大赛及2023年度花都区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的承办单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2023年度花都区科普讲解大赛及花都区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承办单位。

  (二)项目预算

  合同总价12万元以内(可自筹配套经费,有自筹配套经费优先)。

  (三)项目内容

  主要开展2023年度花都区科普讲解大赛及花都区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服务工作。服务商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费用包干。本项目采取包干方式进行承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服务商承担举办活动的场地费、布展费、人员劳务费、用车费用、专家费、奖金等所有费用。

  2.举办2023年度花都区科普讲解大赛及科普讲解员的培训会。按照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及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要求,举办2023年度花都区科普讲解大赛1场及讲解员培训会1场,组织专家开展讲解大赛评分,按得分排名先后,推荐10名选手参加“广州科普讲解大赛”,并带领10名选手参加“广州市科普讲解大赛”。

  3.举办2023年度花都区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及科技创新成果展。按照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及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要求举办2023年度花都区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1场,同时在启动仪式现场搭建科技创新成果展约30个展位,集中展示具有花都特色、区位优势、产业布局的前瞻性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

  4.活动要求。按照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提出的相关活动、比赛需求,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并完善实施计划,按照承办的活动和比赛范畴,做好必须的场地、场地布置、场地舞美、彩排跟场、展位搭建、对接参展单位、主持人安排、用车、用餐、记录、报道、防控、安保等相关工作;需配备富有科技活动周活动、科普比赛经验的专业团队按照实施计划,按时开展相关活动、比赛的承办实施工作,确保相关活动、比赛顺利举行;承办的活动和比赛期间,及时向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汇报工作进度,不延误相关活动、比赛,在活动完成后,需提供工作总结及相关照片、并配合做好新闻报道、做好活动验收工作等。

  5.团队要求。承担单位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拥有科学文化领域的团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专业力量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高质高效地完成活动及比赛等相关工作,具有健全的活动策划队伍,专职人员达5名以上,包括活动统筹、内容策划、活动执行、媒体宣传等人员。

  二、申报材料

  有意向的服务商请提交含以下内容的申报书:

  (一)单位简介。包括名称、注册地、单位经营规模、技术力量、行业资源,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单位资质:

  (一)中标供应商要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四)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团队及资质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履约能力、信誉或奖项等);

  (五)实施方案;

  (六)报价情况(可配套自筹经费,并标明自筹经费金额)。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按花都区财政支付程序支付合同总额的7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的30%。项目结束并经采购方认可后一年内支付余款,受财政支付程序等不可抗因素影响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延后支付。因不可抗拒的意外(自然灾害、政府规定、疫情影响等)而造成活动取消的,按照实报实销方式支付费用。

  2.本项目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如下: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四、相关要求

  1.请将申报书(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密封后,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12:00前送至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67号501室,联系人:凌莉,电话:020-36998912),逾期不予受理。

  2.未经采购人同意,服务商不得向任何个人和机构透露本项目所涉及的资料、信息等。

  3.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名义从事与本项目无相关的任何活动。

  4.采购人与中标服务商签订合同,中标服务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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