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台资企业协会变更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台资企业协会: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法定代表人由“林志隆”变更为“卢丽琴”。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2日
【 收藏本页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您访问的链接是广州市花都区“云窗口”智能政务微厅,即将进行视频连线咨询,是否继续?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