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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br/>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2-13 16:33    文章来源:花都区民政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广州市花都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法定代表人由“莫默”变更为“马正彪”;

  二、住所由“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89号区政府大楼416室”变更至“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59号之C座四层C402号”;

  三、章程按照新的规定变更。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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