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br/>变更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法定代表人由“莫默”变更为“马正彪”;
二、住所由“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89号区政府大楼416室”变更至“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59号之C座四层C402号”;
三、章程按照新的规定变更。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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