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教育与科技发展研究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与科技发展研究所: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业务范围由“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教育与教学研究,多媒体与艺术设计服务,企业策划与咨询、培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变更为:“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集成服务;教育与教学研究;新媒体与艺术设计服务;企业策划与咨询;教育技术培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二、法定代表人由“邵宝华”变更为:“吴卫洁”;
三、章程按照新的规定同时变更。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