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华星艺术培训中心变更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华星艺术培训中心: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名称由“广州市花都区华星艺术培训中心”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华星教育培训中心”;
二、业务范围由“音乐、舞蹈、美术培训”变更为:“艺术类(器乐:钢琴、小提琴、古筝;舞蹈:中国舞、拉丁舞;美术:书法、绘画、民间工艺:剪纸、手工制作;声乐:合唱、演讲与口才)科技类(科学实验、乐高机器人、无人机、编程、海陆空模型设计与制作)体育类(围棋、象棋、跳绳、体适能、篮球、乒乓球、啦啦操、街舞)综合实践类(烹饪、少儿礼仪、儿童戏剧、传统工艺与手工制作)(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三、章程按照新的规定同时变更。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