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岭一家人志愿服务协会变更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狮岭一家人志愿服务协会: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业务范围由“1.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利益;2.搭建志愿服务交流平台,加强信息沟通(组织会员参加志愿服务交流类活动);3.开展业务培训,提供良好服务(开展志愿者证办理、志愿服务活动、志愿精神培育培训);4.按规定承接政府或企业职能转移、委托以及购买服务等事项。”变更为“1.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利益;搭建志愿服务交流平台;开展业务培训;按规定承接政府或企业职能转移、委托以及购买服务等事项;2.救助灾害、救济贫困及扶助弱势群体;3.环境保护;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二、章程按照新的规定变更。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