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关于将广州市花都区蓝天会计培训中心等两家社会组织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蓝天会计培训中心因未按《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报送2021、2022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花都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广州市花都区旗袍文化促进会因未按《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报送2021、2022、2023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花都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两家社会组织已完成补报年度报告并在“广州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现向我局申请移出广州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我局决定将广州市花都区蓝天会计培训中心、广州市花都区旗袍文化促进会移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5日
移出广州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