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华顿教育培训中心变更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华顿教育培训中心: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业务范围由“成人外语、中小学综合实践类(积木搭建、少儿编程、机器人编程、科学实验、创客)校外培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变更为:“成人外语、语言艺术(配音)、中小学综合实践类(积木搭建、少儿编程、机器人编程、科学实验、创客)校外培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二、住所由“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9号宏城大厦2层B区”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7号首二层(部位2F220之一铺)”;
三、章程按照新的规定同时变更。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