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我局立案调查,广州市花都区博知中英文学校、广州市花都区和兴学校、广州市花都知识产权文化研究院共3个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违反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未提交年度报告书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限期停止活动”的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3个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且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规定依法实施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地址:花都区公益路35号民政局2楼审批管理科,电话:36912003),逾期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在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联系电话:36912003),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