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广州市花都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的规定,2023年10月28日我局决定,将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花都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花都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信息可登录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du.gov.cn)进行查看。现将2023年列入广州市花都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四条,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联系电话:36912003)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