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塱正社会发展社变更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塱正社会发展社: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业务范围由“致力于资助和开展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乡村振兴、社会福利、教育、文化研究、便民利民服务、公益组织发展与公益研究、赈灾救援等方面的公益活动和公益项目。”变更为“资助和开展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乡村振兴、社会福利、赈灾救援、文化保育、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和项目;支持乡村振兴建设,乡村文旅、文创、组织和人才培育、乡村发展咨询、研究、交流等;承接政府及其他组织委托的有关业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二、章程按照新的规定同时变更。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炭步镇政府。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