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关于将广州市花都区德立教育培训中心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德立教育培训中心因未按《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报送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花都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现已完成补报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并在“广州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现向我局申请移出广州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我局决定将广州市花都区德立教育培训中心移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6日
移出广州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