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名辅教育培训中心变更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名辅教育培训中心: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名称由“广州市花都区名辅教育培训中心”变更为:“广州市花都区集躾文化教育培训中心”;
二、业务范围由“中小学生课外辅导及网络学习平台远程复习辅导”变更为:“中小学综合实践类(研学、户外拓展、公益活动、职业实践体验)校外培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三、章程按照新的规定同时变更。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 5 月 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教育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新华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