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筹备组:
报来成立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准予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立登记。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开展涉外、评比表彰等重大活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
三、自觉接受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机关: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秀全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