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艺星教育培训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艺星教育培训中心:
报来关于成立广州市花都区艺星教育培训中心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决定准予广州市花都区艺星教育培训中心成立登记。
广州市花都区艺星教育培训中心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开展涉外、评比表彰等重大活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按规定及时提交年度报告。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教育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新华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