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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花都区党的建设学会<br/>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6-27 10:09    文章来源:花都区民政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广州市花都区党的建设学会: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住所由“广州市花都区体育路19号区委党校办公楼二楼”变更至“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华路11号8楼808室”。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组织部、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新华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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