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平安促进会变更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平安促进会: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法定代表人由“林培元”变更为“欧阳可村”;
二、章程按照新的规定变更。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新华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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