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耀华教育中心注销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耀华教育中心:
报来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注销登记。
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印章、银行账户等注销手续,将相关回执上缴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剩余财产。今后,不得继续以该组织名义进行活动。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教育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花东镇政府。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