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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8-29 14:30    文章来源:花都区民政局     【 字体:   】  访问量: 20

广州市花都区民间文艺家协会: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法定代表人由“刘全武”变更为“刘兆江”;

  二、住所由“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69号(市政大厦)11楼”变更至“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69号5楼501室”。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文联、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新华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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