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5月17日
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变更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间文艺家协会: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
一、法定代表人由“刘全武”变更为“刘兆江”;
二、住所由“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69号(市政大厦)11楼”变更至“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69号5楼501室”。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文联、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新华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