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海外青年联谊会变更登记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海外青年联谊会:
报来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住所由“广州市花都区松园路1号永大新城恒发商住楼2座2层(部位之二)”变更至“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玫瑰路15号37号铺”。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收藏本页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您访问的链接是广州市花都区“云窗口”智能政务微厅,即将进行视频连线咨询,是否继续?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