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政务服务统一预约管理办法》
一、修订背景
《广州市政务服务统一预约管理办法(试行)》(穗政数规字〔202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将于2025年3月31日到期。随着政务服务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广州市政务服务规范》等政务服务领域文件相继出台,部分现行预约管理制度与政务服务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与统一预约工作实践不够匹配等情况日渐凸显。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预约管理和预约服务水平,结合政务服务统一预约工作实际,现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二十二条,主要包括职责分工、预约管理、预约规则、预约监督等内容。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一)完善预约业务规则
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规范“政务服务场所”“提供政务服务的相关单位”等表述,删除现场预约比例、爽约等规定,进一步完善预约业务规则,使预约业务规则更合理规范。
(二)优化预约管理制度
结合实际工作及实施评估调研情况,为进一步提高预约管理质效,优化完善预约管理模式,由“二二三”管理模式〔市统一预约平台和市级政务服务大厅(机构)采用二级预约管理,各区采用三级预约管理〕调整为二级管理模式(市统一预约平台和政务服务场所均采用二级预约管理),对村(社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站的预约服务不作规定,村(社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三)规范预约监督机制
根据基层减负相关精神,删除关于将预约数据纳入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预约监督机制;同时,探索强化结果分析运用,将政务服务预约数据纳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常态监测,视情将预约服务运行情况纳入政务服务效能常态监测。
三、相关答疑
1.是否必须预约才能办理业务?
不是,办事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是否需要预约办理,统一预约工作旨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市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预约服务。
2.统一预约的入口在哪里?
统一预约入口为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移动端。
3.预约成功后无法按时办理如何取消?
预约人预约成功后,如无法按时办理可以提前取消,取消预约服务需在预约时间段开始前申请。预约人按照预约时的步骤进行操作,找到“我的预约”模块进行取消预约。
4.预约成功后未能按时办理且未及时取消,会有什么影响?后续仍需办理业务该如何操作?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已删除爽约相关规定,对企业和群众后续办理业务不产生实质影响。预约成功后如未能按预约时间段办理预约业务,可重新预约或现场预约同一办事主体的同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