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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5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5-02-19 10:24    文章来源: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三)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食品经营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的规定,现将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后附列表),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科联系(联系电话:020-36888091)。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附件: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有效期至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果集鲜果店(个体工商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坑唇里五区九巷15号101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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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滨

2029-10-09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啊福水果店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坑唇里六区二巷1号之二101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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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福

2026-04-18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螺一品螺蛳粉店(个体工商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坑唇里五区一巷12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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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宁军

2029-09-19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山泉佬水店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向南塘街15号101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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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水平

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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