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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2年第7期)

发布日期:2022-05-16 16:58    文章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以及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的规定,现将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后附列表),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科联系(联系电话:020-36888091)。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有效期至

1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港佰美食店

广州市花都区田美村旧天阳庄四巷1号103铺

JY24401140229908

何远文

2024-03-13

2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湘福园木桶饭餐饮店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南兴庄三巷24号101铺

JY24401140352114

朱雄辉

2025-08-13

3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夜客餐饮店

广州市花都区龙珠路33号100号商铺

JY24401140302051

王志新

2024-12-24

4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邹氏包点店

广州市花都区五华三社东二十八巷2号103铺

JY14401140262664

邹慧姗

2024-07-30

5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刘峰美食店

广州市花都区五华三社东二十七巷3号103铺

JY24401140341727

刘峰

2025-07-06

备注:注销原因为不在原地址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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