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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公示(2024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24-08-21 15:10    文章来源: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市监规字〔2022〕3号)第三点第(四)条“食品经营者终止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或因经营范围变更、依法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或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注销。”以及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或存在应当注销而未注销情形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的规定,现将拟注销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予以公示(后附列表),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科联系(联系电话:020-36888091)。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特此公示

  附件: 拟注销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拟注销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备案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1

  广州麟宇鸿将酒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龙珠路8号A5幢35号商铺

  YB14401140001685

  陈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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