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拟审批医疗机构变更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申请增加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地址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法定代表人:肖俊会
设置机构类别:医院
拟增加选址:花都区花城街玫瑰路7号都会雅苑2、3、4、27、30、31商铺、花都区新都大道65号1-3层商铺
增址用途:设置口腔、美容整形专科及行政办公业务用途
服务对象:社会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09:00至2024年5月31日09:00,我局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张贴及网上同时发布),受理社会反馈意见,如有异议,举报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实名书面反映。
受理电话:花都区卫健局审批科 86832073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14号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