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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拟审批医疗机构变更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23 17:03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申请增加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地址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法定代表:肖俊会

  设置机构类别:医院

  增加选址:花都区花城街玫瑰路7号都会雅苑2、3、4、27、30、31商铺、花都区新都大道65号1-3层商铺

  增址用途:设置口腔、美容整形专科及行政办公业务用途

  服务对象:社会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09:00至2024年5月31日09:00,我局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张贴及网上同时发布),受理社会反馈意见,如有异议,举报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实名书面反映。

  受理电话:花都区卫健局审批科  86832073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14号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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