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以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相关规定,现依法对以下3所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示。
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机构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注销原因 |
1 | 百草堂国医馆 | PDY02691444011415D1212 | 花都区新华街紫薇路30号C栋108商铺 | 吴丽娜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期未校验 |
2 | 花都狮岭忠诚医疗门诊部 | 440114120415 | 花都区狮岭镇金狮大道紫荆阁 | 何向明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期未校验 |
3 | 徐志华中医正骨诊所 | 440121007015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45号之一二层 | 徐志华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期未校验 |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