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注销医疗机构公示(莲康门诊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注销医疗机构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注销医疗机构名称:莲康门诊部
设置单位(人):刘碧秀
注销机构类别:门诊部
地址:花都区新华街莲塘村新西社商业街8-9号二楼
服务对象:社会
由于经营不善,现需注销。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09:00至2023年5月26日09:00(不含法定节假日),共5个工作日,特此公示。
受理电话:花都区卫健局审批科 020-86832073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14号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