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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注销医疗机构公示(莲康门诊部)

发布日期:2023-05-19 10:02    文章来源:本网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注销医疗机构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注销医疗机构名称:莲康门诊部

  设置单位(人):刘碧秀

  注销机构类别:门诊部

  地址:花都区新华街莲塘村新西社商业街8-9号二楼

  服务对象:社会

  由于经营不善,现需注销。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09:00至2023年5月26日09:00(不含法定节假日),共5个工作日,特此公示。

  受理电话:花都区卫健局审批科  020-86832073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14号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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