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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01 14:36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1.3175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11.2651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11.3175

  0

  11.3175

  (一)农用地

  11.2651

  0

  11.2651

  其

  中

  耕地

  3.8461

  0

  3.8461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0

  0

  0

  园地

  0.3430

  0

  0.3430

  养殖水面

  6.5880

  0

  6.5880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4880

  0

  0.4880

  (二)建设用地

  0.0524

  0

  0.0524

  (三)未利用地

  0

  0

  0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1

  11.3175

  交通用地














  一: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11.2651

  0

  11.2651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6.8179(2.9718)

  0

  6.8179(2.9718)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县 级


  乡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11.2651


  11.2651

  6.8179

  该批次用地为新步大道建设工程(合进大道一、二标段) 城市道路用地(S1)项目,已列入广东省2018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第27页第2项),按规定使用调整省指标(珠三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2651公顷,农转用指标11.2651公顷,耕地6.8179公顷,含可调整地类)。

  填表人:黄阳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3.8461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2.9718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190.9012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190.9012

  平均费用标准

  28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440000201814683474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6.8179

  6.8179

  补充水田规模

  1.5463

  1.5463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102268.5000

  102268.50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炭步镇

  社(村)

  鸭湖第一经济合作社;鸭一第八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二经济合作社、鸭一第六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七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三经济合作社、鸭一第四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五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一经济合作社、鸭一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

  地

  水 田

  1.5463

  4.0080

  20

  10

  水浇地

  2.2998

  4.0080

  20

  10

  旱 地

  0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园       地

  0.3430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4880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养 殖 水 面

  6.5880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建 设 用 地

  0.0524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30倍

  未利用地

  0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30倍

  续一:

  其

  它

  费

  用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506.5714

  征地总费用

  1867.387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65.0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107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88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比例安排,总面积1.1318公顷,其中鸭湖村0.0054公顷,鸭一村1.1264公顷。在广州市花都区2017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广州花都国际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地块(I分块)中安排解决。

  备注


  填表人:黄阳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炭步镇

  社(村)

  鸭湖第一经济合作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

  地

  水 田

  0




  水浇地

  0




  旱 地

  0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地

  0


  园地

  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


  养殖水面

  0.0540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建设用地

  0


  未利用地

  0








  续一:

  其

  它

  费

  用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2.4171

  征地总费用

  8.910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65.0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2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1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比例安排,鸭湖村留用地0.0054公顷,在广州市花都区2017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广州花都国际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地块(I分块)中安排解决。

  备

  注


  填表人:黄阳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炭步镇

  社(村)

  鸭一第八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二经济合作社、鸭一第六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七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三经济合作社、鸭一第四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五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一经济合作社、鸭一经济联合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

  地

  水 田

  1.5463

  4.0080

  20

  10

  水浇地

  2.2998

  4.0080

  20

  10

  旱 地

  0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园       地

  0.3430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4880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养 殖 水 面

  6.5340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建 设 用 地

  0.0524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30倍

  未利用地

  0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30倍

  续一:

  其

  它

  费

  用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504.1543

  征地总费用

  1858.477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65.0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105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87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比例安排,鸭一村留用地1.1264公顷,在广州市花都区2017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广州花都国际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地块(I分块)中安排解决。

  备注


  填表人: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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