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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01 15:13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5.5900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4.8311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5.5900

0

5.5900

(一)农用地

0.6300

0

0.6300

耕地

0

0

0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0

0

0

园地

0

0

0

养殖水面

0.0004

0

0.0004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6296

0

0.6296

(二)建设用地

0.7589

0

0.7589

(三)未利用地

4.2011

0

4.2011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1

5.5900

工矿仓储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0.6300

0

0.6300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0

0

0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县 级


乡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0.6300


0.6300

0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4.8311公顷,农用地转用0.6300公顷,使用未利用地4.2011公顷,已列入广州市201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调剂使用广州市201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指标(中新知识城)4.831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8311公顷,农转用指标0.0359公顷);调剂使用2019年度广州市土地利用计划重大平台专项指标(南沙新区)农转用指标0.5941公顷。

填表人:黄阳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规模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秀全街

社(村)

九潭村九潭经济合作社、敦仁经济合作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




水浇地

0




旱 地

0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地

0


园地

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6296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养殖水面

0.0004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建设用地

0.7589

按产值4.008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30倍

未利用地

4.2011

按产值4.008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30倍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669.4584

征地总费用

1341.600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40.0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该项目实际征地面积5.5900公顷,其中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花集用(2011)第90300198号)的0.5182公顷土地按实际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00%的比例核定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为0.5182公顷;剩余的5.0718公顷土地按实际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0%的比例核定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为0.5072公顷,留用地指标总额共1.0254公顷。1.0254公顷留用地中0.9944公顷拟在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中安排解决;0.0310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折算补偿标准为930.0000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28.8300万元。


填表人: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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