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2.6008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
(一)农用地
其
中
耕地
2.4045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园地
养殖水面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963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1
商服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备 注
制表人:欧高清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无带 K 地类)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6008公顷、农用地转用2.6008公顷(耕地2.4045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已列入广州市201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调剂使用广州市201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指标(中新知识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6008公顷,农转用指标2.6008公顷,耕地指标2.1612公顷,使用广州市201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奖励指标耕地指标0.2433公顷。
填表人:欧高清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67.326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1913351596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规模
0.0000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32584.05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新雅街
社(村)
岑境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
水浇地
4.008
20
10
费 用 标 准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按产值 4.008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它
名 称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311.4718
征地总费用
624.192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40.0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本批次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2364公顷,在本地块内安排解决,根据有关规定,该批次留用地不实际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备
注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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