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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01 15:38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2.6008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6008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2.6008

  0

  2.6008

  (一)农用地

  2.6008

  0

  2.6008

  其

  中

  耕地

  2.4045


  2.4045

  其中:基本农田

  0


  0

  林地

  0


  0

  园地

  0


  0

  养殖水面

  0


  0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963

  0

  0.1963

  (二)建设用地

  0

  0

  0

  (三)未利用地

  0

  0

  0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1

  2.6008

  商服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制表人:欧高清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2.6008

  0

  2.6008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2.4045

  (无带 K 地类)

  0

  2.4045

  (无带 K 地类)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县 级


  乡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2.6008


  2.6008

  2.4045

  (无带 K 地类)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6008公顷、农用地转用2.6008公顷(耕地2.4045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已列入广州市201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调剂使用广州市201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指标(中新知识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6008公顷,农转用指标2.6008公顷,耕地指标2.1612公顷,使用广州市201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奖励指标耕地指标0.2433公顷。

  填表人:欧高清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2.4045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67.326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67.326

  平均费用标准

  28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1913351596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2.4045

  2.4045

  补充水田规模

  0.0000

  0.0000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32584.0500

  32584.05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填表人:欧高清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新雅街

  社(村)

  岑境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

  地

  水浇地

  2.4045

  4.008

  20

  10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963

  按产值 4.008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续一:

  其

  它

  费

  用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311.4718

  征地总费用

  624.192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40.0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本批次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2364公顷,在本地块内安排解决,根据有关规定,该批次留用地不实际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备

  注


  填表人:欧高清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新雅街

  社(村)

  岑境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

  地

  水浇地

  2.4045

  4.008

  20

  10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963

  按产值 4.008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续一:

  其

  它

  费

  用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311.4718

  征地总费用

  624.192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40.0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本批次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0.2364公顷,在本地块内安排解决,根据有关规定,该批次留用地不实际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备

  注


  填表人:欧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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