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9.4325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11.5561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 计
0
(一)农 用 地
10.2535
其
中
耕地
4.7747
其中:基本农田
园 地
1.3774
林地
0.9956
其他农用地
3.1058
其中:养殖水面
1.8444
(二)建设用地
7.8764
(三)未利用地
1.3026
分
批
次
城
市
︵村镇︶建
设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花都中轴线六地块
1
商服用地
二、农 用 地 转 用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
农用地转用面积
权属
地类
农用地
10.2534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5.5920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
划
级
别
国家级
省 级
市 级
√
县 级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按规定安排使用2014年度省下达我市的文化旅游城项目专项指标。
三、补 充 耕 地 方 案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政府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对 应 土 地 开 发
整 理 项 目
项目名称
湛江农垦金星农场之二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
补充面积
428.9333
补充耕地
方 式
委托补充
自行补充
缴纳耕地
开 垦 费 情 况
收费标准
28元∕平方米
缴纳金额
156.5760
已 完 成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已补充耕地面积
开 发
整 理
复 垦
验收单位及文号
验收单位: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
验收函:湛国土资(验)函〔2010〕6号
计 划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计划补充耕地
面积
实施计划
实施年度
完成面积
资金安排
续一:计量单位:公顷
补 充 耕 地 地 块 情 况
序号
整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图幅号
44088220100038
F49G082035
4∕124
补 划 基 本 农 田 地 块 情 况
补划基本农田图幅号
补划基本农田地块编号
补划面积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城街
村
罗仙、三东、石岗村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耕
水 田
4.7513
3.843
20
10
水浇地
0.0234
旱 地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12倍、安置补助倍数8倍补偿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养 殖 水 面
1.2614
建 设 用 地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30倍
未 利 用 地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
续一:
它
名 称
青苗补偿费
286.222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2389.8003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22.9796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332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281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已全额预存征地款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本项目征地涉及被征地农民人数281人,社保费455.22万元已全额存入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专户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1.9433公顷,留用地已全部落实。
备
注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被征用土地
罗仙村
4.7284
1.6755
1.2262
276.9047
2355.6641
122.6557万元/公顷
319
274
本项目征地涉及罗仙村被征地农民人数274人,社保费443.88万元已全额存入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专户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1.9206公顷,留用地已全部落实。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三东村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0.0008
0.0352
0.0307
2.8284
78.5667万元/公顷
6
本项目征地涉及三东村被征地农民人数1人,社保费1.62万元已全额存入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专户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036公顷,留用地已全部落实。
四、征收土地方案(三)
石岗村
0.0221
0.1689
9.2874
31.3078
163.9152万元/公顷
7
本项目征地涉及石岗村被征地农民人数6人,社保费9.72万元已全额存入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专户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191公顷,留用地已全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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