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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31 09:07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9.4325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11.5561

权  属

地  类

合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      计

19.4325

0

19.4325

(一)农 用 地

10.2535

0

10.2535

耕地

4.7747

0

4.7747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园        地

1.3774

0

1.3774

林地

0.9956

0

0.9956

其他农用地

3.1058

0

3.1058

其中:养殖水面

1.8444

0

1.8444

(二)建设用地

7.8764

0

7.8764

(三)未利用地

1.3026

0

1.3026

︵村镇︶建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花都中轴线六地块

1

19.4325

商服用地

























  二、农 用 地 转 用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

农用地转用面积

       权属

地类

合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用地

10.2534


10.2534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5.5920


5.5920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国家级


国家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县  级


乡  级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10.2534

5.5920

按规定安排使用2014年度省下达我市的文化旅游城项目专项指标。

  三、补 充 耕 地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政府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对 应 土 地 开 发

整   理   项   目

项目名称

湛江农垦金星农场之二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

补充面积

428.9333

补充耕地

方            式

委托补充

自行补充


缴纳耕地

开 垦 费 情 况

收费标准

28元∕平方米

缴纳金额

156.5760

已  完  成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已补充耕地面积

合计

其     中

开 发

整 理

复 垦

5.5920

5.5920



验收单位及文号

验收单位: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  

验收函:湛国土资(验)函〔2010〕6号

计  划  补  充  耕  地  情  况

计划补充耕地

面积

合计

其     中

开 发

整 理

复 垦





补充耕地

实施计划

实施年度

完成面积

资金安排





  续一:计量单位:公顷

补  充  耕  地  地  块  情  况

序号

整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补充耕地图幅号

地块编号

补充面积

1

湛江农垦金星农场之二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

44088220100038

F49G082035

4∕124

5.5920











































补  划  基  本  农  田  地  块  情  况

序号

补划基本农田图幅号

补划基本农田地块编号

补划面积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城街

罗仙、三东、石岗村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4.7513

3.843

20

10

水浇地

0.0234

3.843

20

10

旱 地

0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9956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12倍、安置补助倍数8倍补偿

园       地

1.3774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养 殖 水 面

1.8444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其他农用地

1.2614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12倍、安置补助倍数8倍补偿

建 设 用 地

7.8764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30倍

未 利 用 地

1.3026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286.222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





征地总费用

2389.8003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22.9796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332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281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已全额预存征地款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本项目征地涉及被征地农民人数281人,社保费455.22万元已全额存入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专户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1.9433公顷,留用地已全部落实。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城街

罗仙村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水 田

4.7284

3.843

20

10

水浇地

0.0234

3.843

20

10

旱 地

0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9956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12倍、安置补助倍数8倍补偿

园       地

1.3774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养 殖 水 面

1.6755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其他农用地

1.2262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12倍、安置补助倍数8倍补偿

建 设 用 地

7.8764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30倍

未 利 用 地

1.3026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276.9047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





征地总费用

2355.6641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22.6557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319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274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已全额预存征地款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本项目征地涉及罗仙村被征地农民人数274人,社保费443.88万元已全额存入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专户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1.9206公顷,留用地已全部落实。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城街

三东村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0008

3.843

20

10

水浇地

0




旱 地

0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


园       地

0


养 殖 水 面

0


其他农用地

0.0352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12倍、安置补助倍数8倍补偿

建 设 用 地

0


未 利 用 地

0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0.0307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





征地总费用

2.8284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78.5667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6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1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已全额预存征地款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本项目征地涉及三东村被征地农民人数1人,社保费1.62万元已全额存入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专户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036公顷,留用地已全部落实。


  四、征收土地方案(三)

  计量单位:公项、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城街

石岗村

权    属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   类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水 田

0.0221

3.843

20

10

水浇地

0




旱 地

0



















地     类

面   积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0


园       地

0


养 殖 水 面

0.1689

按产值3.84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其他农用地

0


建 设 用 地

0


未 利 用 地

0


  续一: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9.2874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





征地总费用

31.3078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63.9152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7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6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已全额预存征地款

农业安置


社会保险安置

本项目征地涉及石岗村被征地农民人数6人,社保费9.72万元已全额存入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过渡专户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用地面积0.0191公顷,留用地已全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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