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6146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
(一)农用地
其
中
耕地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园地
养殖水面
1.452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624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0.0000(0)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安排使用我市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6146公顷、农转用指标1.6146公顷)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规模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新华街、秀全街
社(村)
大陵村莲溪经济合作社、岐山村岐北经济合作社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它
名 称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193.3645
征地总费用
387.504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40.0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新华街大陵村莲溪经济合作社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用地面积0.0586公顷,拟在已取得用地批复的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工业大道南三地块)(粤府土审(02)〔2019〕64号)中安排解决。
秀全街岐山村岐北经济合作社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用地面积0.1029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930.0000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95.6970万元。
备注
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我区做好该批次用地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的衔接工作。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秀全街
岐山村岐北经济合作社
0.8664
按产值4.008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建设用地
其它费用
123.2091
246.9120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用地面积0.1029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930.0000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95.6970万元。
备
注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新华街
大陵村莲溪经济合作社
0.5858
70.1554
140.5920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用地面积0.0586公顷,拟在已取得用地批复的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工业大道南三地块)(粤府土审(02)〔2019〕64号)中安排解决。
【 收藏本页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您访问的链接是广州市花都区“云窗口”智能政务微厅,即将进行视频连线咨询,是否继续?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