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书三方案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三十七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申请用地总面积
1.0640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
(一)农用地
其
中
耕地
1.0029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园地
养殖水面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611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花都区2020
年度第三十七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
1
住宅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1.0029(0)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该批次用地拟使用2019年跨省调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0640公顷,在《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五批建新区实施方案》中落实,目前建新区方案正在同步审批中。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28.0812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规模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14233.95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新雅街
社(村)
岑境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
水 田
水浇地
4.0080
20
10
旱 地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建 设 用 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它
名 称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127.4246
征地总费用
255.360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40.0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面积0.1064公顷,拟在已取得用地批复的2018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广花公路东一地块留用地)(粤府土审(02)〔2019〕36号)内落实。
备注
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我区做好该批次用地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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