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3.7076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
(一)农用地
其
中
耕地
0.6008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园地
2.7139
养殖水面
0.287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051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1
商服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0.8885(带K地类0.2877)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3.7076公顷,农用地转用3.7076公顷(耕地0.8885公顷,其中可调整地类0.2877公顷),按规定安排我市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7076公顷,农用地转用指标3.7076公顷,耕地指标0.8885公顷)。
填表人:郭海滨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0.2877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24.8780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009140458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0.8885
补充水田规模
0.4441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14660.25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万元/公顷、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
权属单位
乡(镇)
花东镇
村
港头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第四经济合作社
状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
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水 田
195
97.5
水浇地
0.1567
旱 地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 :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亩/人
它
名 称
金 额
青苗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征地总费用
722.982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95.000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用地面积0.3371公顷,拟在本批次用地内一并报批。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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