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4048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一)农用地
其
中
耕地
其中:基本农田
园地
0.7451
林地
养殖水面
0.6597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1
工矿仓储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0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0.0566(全部为带K地类)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4048公顷、农用地转用1.4048公顷(耕地0.0566公顷,均为可调整地类),按规定安排使用2020年度广州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048公顷、农转用指标1.4048公顷、耕地指标0.0566公顷)。
填表人:梁晓雯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0.0566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1.5848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007208243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规模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852.30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万元/公顷、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东镇
社(村)
象山村第三经济合作社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水 田
水浇地
旱 地
林
园
195
97.5
其他农用地
养 殖
水 面
建 设
用 地
未利用地
续一:
它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征地总费用
273.936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95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23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10%的比例安排留用地,面积0.1405公顷,少于3亩,花都区人民政府承诺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的比例给被征地集体安排留用地,并在批准用地一年内依法办理留用地的用地报批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同意留用地安置承诺的证明。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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