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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 2018 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

发布日期:2021-07-27 14:59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 2018 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1.3175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11.2651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属

地类

合计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11.3175

0

11.3175

(一)农用地

11.2651

0

11.2651

耕地

3.8461

0

3.8461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0

0

0

园地

0.3430

0

0.3430

养殖水面

6.5880

0

6.5880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4880

0

0.4880

(二)建设用地

0.0524

0

0.0524

(三)未利用地

0

0

0

分 批 次 城 市

镇 建 设 用 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花都区 2018 年 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 设用地

1

11.3175

交通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类

转用面积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用地

11.2651

0

11.2651

其中:耕地

(含带 K 地类)

6.8179

(2.9718)

0

6.8179

(2.9718)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 划 级 别

国 家 级


规 划 级 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县 级


乡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11.2651


11.2651

6.8179

该批次用地为新步大道建设工程(合进大道一、二标段)(城市道路用地 S1)项目,已列入广东省 2018 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第 27 页第 2 项),按规定使用调整省指标(珠三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11.2651 公顷,农转用指标 11.2651 公顷,耕地 6.8179 公顷,含可调整地类)。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3.8461

含 25 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2.9718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190.9012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190.9012

平均费用标准

28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1814683474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6.8179

6.8179

补充水田规模

1.5463

1.5463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102268.5000

102268.50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

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炭步镇

社(村)

鸭湖第一经济合作社;鸭一第八经济合作社、鸭一

第二经济合作社、鸭一第六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七 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三经济合作社、鸭一第四经济 合作社、鸭一第五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一经济合作 社、鸭一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 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 倍数

安置补助费 倍数

水田

1.5463

4.0080

20

10

水浇地

2.2998

4.0080

20

10

旱地

0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园地

0.343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488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养 殖 水 面

6.588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建 设 用 地

0.0524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30 倍

未利用地

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30 倍


续一:

其 它 费

名称

费用标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506.5714

征地总费用

1867.387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65.0000 万元

/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107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88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 10%比例安排, 总面积 1.1318 公顷,其中鸭湖村 0.0054 公顷,鸭

一村 1.1264 公顷。在广州市花都区 2017 年度第十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广州花都国际先进装备制造产 业园地块 I 分块)中安排解决。

备注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炭步镇

社(村)

鸭湖第一经济合作社

权属

状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 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 倍数

安置补助费 倍数

水田

0




水浇地

0




旱地

0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0


园地

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


养殖水面

0.054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

倍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建设用地

0


未利用地

0









续一:

其 它 费

名称

费用标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2.4171

征地总费用

8.910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65.0000 万

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2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1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 10%比例安排,鸭 湖村留用地 0.0054 公顷,在广州市花都区 2017 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广州花都国际先进 装备制造产业园地块 I 分块)中安排解决。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炭步镇

社(村)

鸭一第八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二经济合作社、鸭一

第六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七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三 经济合作社、鸭一第四经济合作社、鸭一第五经济 合作社、鸭一第一经济合作社、鸭一经济联合社

权属

状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 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 倍数

安置补助费 倍数

水田

1.5463

4.0080

20

10

水浇地

2.2998

4.0080

20

10

旱地

0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园地

0.343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488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养 殖 水 面

6.534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建 设 用 地

0.0524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30 倍

未利用地

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30 倍


续一:

其 它 费

名称

费用标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504.1543

征地总费用

1858.477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65.0000 万元

/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105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87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 10%比例安排, 鸭一村留用地 1.1264 公顷,在广州市花都区 2017 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广州花都国际先进装 备制造产业园地块 I 分块)中安排解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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