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 2019 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41.5846
新增建设用地面
36.7609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属
地类
合计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
(一)农用地
32.3564
其
中
耕地
9.7465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10.3792
园地
6.2167
养殖水面
3.8273
其它农用地(不 含养殖水面)
2.1867
(二)建设用地
4.8237
(三)未利用地
4.4045
分 批 次 城 市
镇 建 设 用 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花都区 2019 年 度第五十六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
1
住宅用地
计量单位:公顷
转用面积
农用地
其中:耕地
(含带 K 地类)
13.5365(含带 K
地类 3.7900)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 划 级 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36.7609 公顷,农用地转用 32.3564 公顷(耕地
13.5365 公顷(含可调整地类 3.7900 公顷),使用未利用地 4.4045 公顷,按规
定安排使用 2020 年度省下达我市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36.7609 公顷,农用地转用指标 32.3564 公顷、耕地指标 13.5365 公顷)。
填表人:郭海滨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 25 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3.8402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380.4276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000509894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13.5867
补充水田规模
9.5960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223860.45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
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山镇
社(村)
平山村联合经济合作社、平西村第十经济合作社、
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第十二经济合作社、第十五经 济合作社、第十六经济合作社、第十七经济合作 社、第十八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第十四经济 合作社、第十三经济合作社
权属状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面积
前三年平均 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 倍数
安置补助费 倍数
耕
水田
9.5458
4.0080
20
10
水浇地
0.2007
旱地
费用标准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建 设 用 地
数 30 倍
未利用地
续一:
其 它 费
名称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3108.8645
征地总费用
8108.997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95.0000 万元
/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 10%安排留用地,用地面积 3.7805 公顷,其中平山村 0.4542 公顷,平西村
3.3263 公顷,该项目留用地在本地块内安排解决。
备注
待征地区片地价完成编制并公布后,涉及存在差价的另行补足。
平山村联合经济合作社
状况
0.8838
4.008
2.2170
按产值 4.008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1.8219
0.0348
建设用地
0.0383
其它费用
373.4859
974.1810
195.0000 万
元/公顷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 10%安排留用地,用地面 积 0.4542 公顷,该项目留用地在本地块内安排解 决。
备
注
平西村第十经济合作社、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第
十二经济合作社、第十五经济合作社、第十六经 济合作社、第十七经济合作社、第十八经济合作 社、经济联合社、第十四经济合作社、第十三经 济合作社
8.6620
3.9997
2.0054
2.1519
4.7854
2735.3786
7134.8160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 10%安排留用地,用地面 积 3.3263 公顷,该项目留用地在本地块内安排解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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