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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26 17:24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 2020 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39.3651

新 增 建 设 用 地 面

37.7968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属

地类

合计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39.3651

1.0972

38.2679

(一)农用地

37.7968

1.0972

36.6996

耕地

5.4818

0

5.4818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5.8275

0.5438

5.2837

园地

20.7380

0

20.7380

养殖水面

2.8481

0.5441

2.3040

其它农用地(不 含养殖水面)

2.9014

0.0093

2.8921

(二)建设用地

1.5683

0

1.5683

(三)未利用地

0

0

0

分批次城市 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花都区 2020 年 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

1

39.3651

工矿仓储用地

















2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类

转用面积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用地

37.7968

1.0972

36.6996

其中:耕地

(含带 K 地类)

5.9337(含可调 整地类 0.4519)

0

5.9337(含可调 整地类 0.4519)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 划 级 别

国 家 级


规 划 级 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县 级


乡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37.7968


37.7968

5 . 9337 ( 含可调

整地类 0.4519 )

该批次用地拟用作政府储备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37.7968 公顷、农用地

转用 37.7968 公顷(耕地 5.9337 公顷,含可调整地类)。本项目已列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增补 2020 年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第二批)的复函(粤发 改重点函〔2020〕1531 号)中现代服务业工程序号第 26 项。其中,主体工 程、周边道路、配套变电站、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等,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解决玉湖集团有关项目用地指标问题意见的复函》(粤自然资函〔2020〕 1131 号),经省政府同意,申请使用 2020 年度省级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

设用地指标 33.3333 公顷, 农转用指标 33.3333 公顷, 耕地指标 5.9337 公

顷),其余用地拟安排使用 2020 年度广州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

指标 4.4635 公顷,农转用指标 4.4635 公顷)。

填表人: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5.4818

含 25 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0.4519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166.1436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166.1436

平均费用标准

28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006742132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5.9337

5.9337

补充水田规模

2.2745

2.2745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97450.9500

97450.95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

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

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东镇

社(村)

四联经济联合社、四联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三经济合作

社、第五经济合作社、第六经济合作社、第七经济合作 社、

权属

状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地类

面积

前三年平均 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 倍数

安置补助费 倍数

水田

2.2638

4.0080

20

10

水浇地

3.2180

4.0080

20

10

旱地

0














地类

面积

费用标准

林地

5. 2837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园地

20.738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养殖水面

2. 3040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2. 8921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20 倍、安置补助倍数 10 倍补偿

建 设 用 地

1.5683

按产值 4.0080 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

数 30 倍

未利用地

0



续一:

其 它 费

名称

费用标准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2860.9083

征地总费用

7462.240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165.0000 万元

/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0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0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本批次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 10%比例安排留用地 3.4789 公顷,在本批次内一并报批。

备注

我区承诺在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做好该批次用地与征地区片综合地

价实施的衔接工作。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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