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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书三方案

发布日期:2022-02-24 21:11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申请用地总面积

14.4358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14.4254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14.4358

0

14.4358

(一)农用地

13.1312

0

13.1312

耕地

11.7526

0

11.7526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0

0

0

园地

0.0075

0

0.0075

养殖水面

0.8044

0

0.804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667

0

0.5667

(二)建设用地

0.0104

0

0.0104

(三)未利用地

1.2942

0

1.2942

   分批次城市\城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1

1.8154

商服用地

2

12.6204

住宅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13.1312

0

13.1312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12.3332

(0.5806)

0

(0)

12.3332

(0.5806)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县 级


乡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0


0

0(0)

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开发用途为住宅和商服用地,用作政府储备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4.4254公顷、农用地转用13.1312公顷、耕地12.3332公顷(含可调整地类),已列入广州市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2019年度跨省调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规模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万元/公顷、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

权属单位

乡(镇)

新华街

新街村望岗经济合作社、大陵村大陵经济联合社、上陵经济合作社、中陵经济合作社

权属单位

状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类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

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水田

11.4492

240

120

120

水浇地

0.2188

240

120

120

旱  地

0.0846

240

120

120











林地






园地


0.0075

240

120

120

养殖水面


0.8044

240

120

12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667

240

120

120

建设用地


0.0104

240

240


未利用地


1.2942

240

240


续一: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亩/人

名称

金额

青苗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征地总费用

3464.592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4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新街村按实际征地面积0.0138公顷的10%安排留用地,用地面积0.0014公顷,在本次用地范围内安排;大陵村按实际征地面积13.1096公顷的10%安排留用地,用地面积1.3110公顷,在本次用地范围内安排。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计量单位:万元/公顷、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

权属单位

乡(镇)

新华街

新街村望岗经济合作社

权属单位

状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类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

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水田





水浇地





旱  地















林地






园地


0.0038

240

120

120

养殖水面


0.0001

240

120

12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0.0113

240

240


续一: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亩/人

名称

金额

青苗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征地总费用

3.648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4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3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0.0138公顷的10%安排留用地,用地面积0.0014公顷,在本次用地范围内安排。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计量单位:万元/公顷、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

权属单位

乡(镇)

新华街

大陵村大陵经济联合社、上陵经济合作社、中陵经济合作社

权属单位

状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类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

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水田

11.4492

240

120

120

水浇地

0.2188

240

120

120

旱  地

0.0846

240

120

120











林地






园地


0.0037

240

120

120

养殖水面


0.8043

240

120

12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667

240

120

120

建设用地


0.0104

240

240


未利用地


1.2829

240

240


续一: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亩/人

名称

金额

青苗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征地总费用

3460.944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4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13.1096公顷的10%安排留用地,用地面积1.3110公顷,在本次用地范围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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