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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14 19:52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3.7169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0969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3.7169

0

3.7169

(一)农用地

1.8785

0

1.8785

耕地

1.1163

0

1.1163

其中:基本农田

0

0

0

林地

0.0100

0

0.0100

园地

0.3146

0

0.3146

养殖水面

0.0979

0

0.0979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397

0

0.3397

(二)建设用地

1.6200

0

1.6200

(三)未利用地

0.2184

0

0.2184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1

3.7169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地         类

转  用  面  积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  用  地

1.8785

0

1.8785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1.1163

(不含带K地类)

0

1.1163

(不含带K地类)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省 级


市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县 级


乡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1.8785


1.8785

1.1163

(不含带K地类)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花都院区项目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0969公顷,农用地转用1.878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含可调整地类)1.1163公顷),按规定申请使用2022年度省级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1.1163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31.2564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31.2564

平均费用标准

28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112161689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1.1163

1.1163

补充水田规模

1.1163

1.1163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16744.5000

16744.50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水田规模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万元/公顷、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

权属单位

乡(镇)

花城街

石岗村经济联合社、石岗村西荣一经济合作社、石岗村西荣二经济合作社、石岗村西荣三经济合作社

权属单位

状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地类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

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水田

1.1163

240

120

120

水浇地

0

240

120

120

旱  地

0

240

120

120











林地


0.0100

240

120

120

园地


0.3146

240

120

120

养殖水面


0.0979

240

120

12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397

240

120

120

建设用地


1.6200

240

240


未利用地


0.2184

240

240


续一: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亩/人

名称

金额

青苗补助费

31.7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041.5886

其他费用


征地总费用

2965.4246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797.8220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92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10%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面积为0.3717公顷,留用地兑现方式为实物留地,以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与主体同步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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