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3.7169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0969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
(一)农用地
1.8785
其
中
耕地
1.1163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0.0100
园地
0.3146
养殖水面
0.0979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397
(二)建设用地
1.6200
(三)未利用地
0.2184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1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不含带K地类)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花都院区项目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0969公顷,农用地转用1.878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含可调整地类)1.1163公顷),按规定申请使用2022年度省级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31.2564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112161689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规模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16744.50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万元/公顷、公顷、万元、人
被征用土地
涉及的
权属单位
乡(镇)
花城街
村
石岗村经济联合社、石岗村西荣一经济合作社、石岗村西荣二经济合作社、石岗村西荣三经济合作社
状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地类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
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水田
240
120
水浇地
旱 地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续一: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亩/人
它
名称
金额
青苗补助费
31.7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041.5886
其他费用
征地总费用
2965.4246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797.8220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92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10%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面积为0.3717公顷,留用地兑现方式为实物留地,以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与主体同步报批。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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