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35.1647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8.6828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
(一)农用地
其
中
耕地
21.3910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0.1055
园地
3.0165
养殖水面
2.9529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2169
(二)建设用地
6.4819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1
居住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26.8562(含带K
地类5.4652)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镇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8.6828公顷,农用地转用28.6828公顷 耕地26.8562公顷(含可调整地类5.4652公顷),按规定安排使用2020年度国家预支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8.6828公顷,农用地转用指标28.6828公顷、耕地指标26.8562公顷)。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5.4652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751.9736
平均缴费
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440000202006449932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26.8562
补充水田规模
22.6073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443127.3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编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花山镇
社(村)
平西村经济联合社、新和村经济联合社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
水 田
4.0080
20
10
水浇地
旱 地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20倍、安置补助倍数10倍补偿。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建 设 用 地
按产值4.0080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倍数30倍补偿。
未 利 用 地
续一:
它
名 称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其他费用
4211.3244
征地总费用
8439.528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240万元/公顷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 币 安 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 业 安 置
留 地 安 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留用地面积3.1998公顷,其中平西村2.4301公顷、新和村0.7697公顷,该项目留用地在本地块内安排解决。
备
注
我区承诺在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做好该批次用地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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